(2020)粤0115执5689号之一
黎献、陈国清: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91民初2553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568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黎献、陈国清价值1688元的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经办人:卓剑锋电话:020-83007156
送达人:冯伟东电话:020-8300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