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执4099号
广州怡基机电铁器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西多利精密实业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粤0115民初5629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粤0115执4099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上述判决所确定的向申请人深圳市西多利精密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758,194.7元及逾期利息(以5,758,194.7元为本金,自2018年7月31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义务。案件受理费48,538.2元及本案执行费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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