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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更正公告
(2020)粤0111民初34148、35576-35578号
本院受理原告何袁海与被告施总兴民间借贷纠纷四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6日刊登在大洋网广东频道法院公告栏处的原告何袁海与被告施总兴民间借贷纠纷四案的公告中“2021年3月2日上午9时45分”应更正为“2021年3月4日下午14时30分”。
特此更正。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联系人:张玉桂、傅贤珍
联系方式:020-83007414、020-83008298;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