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11民初619号
葛谟新: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藤宇田油墨有限公司诉被告葛谟新买卖合同纠纷 [(2021)粤0111民初619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20日10时30分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街116号钟落潭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街116号钟落潭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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