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36773号
林伟杰、陆海翠: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诉被告林伟杰、陆海翠、广东元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2020)粤0111民初36773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4月7日9:0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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