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6民初39904号
胡明威:
本院受理的王会林与胡明威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75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10:45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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