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3民特84号
本院于2020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吴慧欣申请宣告黄诗宇失踪一案。申请人吴慧欣称,黄诗宇下落不明已满二年,其曾于2018年11月30日报警其失踪,至今仍未寻获。下落不明人黄诗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黄诗宇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黄诗宇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黄诗宇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