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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1996)从法经执字第105号
本院受理郑文荣申请执行中穗石化吕田加油站、广州市穗从实业总公司执行欠款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1996)从法经执字第105号查封裁定书、拍卖裁定书、拍卖权利公告各一份,请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往我院自行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