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5执保2276号
郑颖: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诉被告郑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保全被告郑颖名下价值共2552938.52元的财产,并提供了信用担保。现本院已保全完毕。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财产告知书、(2020)粤0105民初31291号民事裁定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肖燕、李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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