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6执6903号
陈小林、周明辉:
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娜、范小春申请执行你们(单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鉴于你们(单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1、执行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轮候查封你们(单位)名下的房产、车辆。];2、执行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决定将你们(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许美凤、宋劲松
电话:020-8300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