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2民初16038号
赖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睿博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租金15158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章违约金4500元及相应的罚款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三、扣除被告车辆押金10000元;四、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损失及其他损失费3350元;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上述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31日下午14时在本院九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