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5民初18430号
BOBROVNYK OLEXIY:
本院受理原告何菡诉被告BOBROVNYK OLEXIY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BOBROVNYK OLEXIY(男,1981年11月14日出生,乌克兰国籍,护照号FF485258)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被告BOBROVNYK OLEXIY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1843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准予原告何菡与被告BOBROVNYK OLEXIY离婚。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8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联系人:李怡然、殷晓丽
电话:83005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