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2民初16930号
广州汲古拍卖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钟咸荣与被告广州汲古拍卖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本案被告广州汲古拍卖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被告退还原告古钱币服务费26000元;2、被告返还原告“康熙通宝”母币和“崇宁重宝”藏品原物;3、本案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2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3月18日10: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