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6执127号
李石洋:
关于彭大明申请执行李石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鉴于你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6执127号执行决定书、财产报告令及限制高消费令(上述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本院报告一年内财产状况以及限制高消费行为,该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决定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吴心如、陆广阳
电话:8300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