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执6117号之一
丁秀:
关于威武融资租赁(广州)有限公司与丁秀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15民初1076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丁秀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丁秀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611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丁秀价值37058.69元的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
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