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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0)粤0117民初905号
黄如雨:
本院受理原告吴泳兴与被告黄如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借款8752元)、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河滨北路628号)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