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4民初16799号
黄国进:
本院受理原告黄超波诉被告黄国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4民初16799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5日上午8时50分在花都区人民法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