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执3317号
家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关于贾志宏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穗南劳人仲案[2020]441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家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家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331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家意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价值11,935.87元的财产(含银行存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日
经办人:老善涵电话:020-83006962
送达人:周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