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7民初3004号
广州市龙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就(2020)粤0117民初300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请求:1、撤销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0)粤0117民初3004号民事判决书中第二项判决,争议金额是67368.17元;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及其他上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