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30107号
青岛八可达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平易达物流有限公司、张彦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被告青岛八可达物流有限公司、青岛平易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李沧区支公司、张彦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月4日9时30分在江高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如你期满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