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3执11250号
郴州市驰名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邹恒、郴州市佳仕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庞大叮叮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113民初1036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你(郴州市驰名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2MA4L6A0P8T,住所地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雷大桥村万华汽车城120号。;邹恒,男,1983年6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耒阳市东湖圩株山村7组,公民身份号码430481198306013557;郴州市佳仕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000MA4LYDG220,住所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保和镇雷大桥村万华汽车城9栋116号。)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传票,责令你立即履行相关法律文书中所需承担的义务,并承担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如未能履行全部义务,传唤你自公告期满后的下一个星期五工作时间到本院审判楼2楼执行局接待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