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32433号
陈桂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与被告陈桂华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开庭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
邮寄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白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陈桂霞
联系电话:83008288、83007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