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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0)粤0112民初字第3782号
广州和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邦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诉广州和昱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董亭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到我院领取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经办人:张淳淳(020-83006590)
书记员:邹忻(020-8300640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