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4民初650号
曾树森:
本院受理原告蒋云生、吴应泽诉被告广州伟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曾树森、曾乐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本院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广州伟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为:1.撤销原判决第二项,并改判上诉人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被上诉人蒋云生、吴应泽支付违约金;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蒋云生、吴应泽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