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诉前调10151号
袁飞: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连家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袁飞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告期为60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16日9: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答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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