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5民初15553号
何广发:
原告广州市力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广发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15553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1555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何广发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力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每月按121.48元计算);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17年5月4日至2020年1月4日期间的路灯分摊电费37.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18元,被告负担32元。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其他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林丽娜、于悦姗
电话:8300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