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5执保1419号
黄友卫: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大道支行诉被告黄友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7月31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保全被告黄友卫所有的价值423414.37元的财产,并提供了信用担保。现本院已保全完毕。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财产告知书、(2020)粤0105民初20153号民事裁定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肖燕、李晓婷
电话:8300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