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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0)粤0112民初5581号
何秀雯:
本院受理原告黄小玲诉被告何秀雯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以及变更审判人员通知书。
上述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因工作人员调动,本案承办人变更为温江涛;另本案定于2020年11月27日10时30分在本院九龙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 年 九 月 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