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2民初10442号
孟博:
本院受理原告陈侠诉被告孟博、广州宁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384179.01元,其中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承担责任;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判令由被告迳付给原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63号)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