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25703号
王双雷: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恒平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双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7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23日16:00在本院第22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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