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14051号
郭千军: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广汽租赁有限公司诉郭千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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