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3民初3011号
张少娟、陈艺:
本院受理的(2020)粤0103民初3011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少娟、陈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0)粤0103民初3011号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O二O年九月十七日
联系人:马莉、刘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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