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23942号
王玉光、赵龙、段军香: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和龙经济联合社诉被告广州市金公主沐足保健有限公司、王玉光、赵龙、段军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1民初2394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起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审理的时间为举证期满后2020年11月23日9时30分,开庭审理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经办人:宋富长;联系电话:020-8307565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兴西路龙泉新村太和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