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2民初5393号
广州经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经略资源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安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经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刘伟文、广州市润元贸易有限公司、卢仲辉、广东经略资源再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2020)粤0112民初5393号民事裁定书(诉保)、(2020)粤0112民初539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补裁)、财产保全告知书、(2020)粤01民辖终1110号民事裁定书。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因被告刘伟文在答辩期间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1民终1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仍属我院管辖。原定于2020年8月31日14时15分公开开庭审理现更改于2020年11月12日14:15分在本院东院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63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