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执3082号
陈炎、巫春娇: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91民初1181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粤0115执3082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们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上述判决所确定的缴纳诉讼费人民币2,594元的义务。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经办人:卓剑锋电话:020-83007156
送达人:冯伟东电话:020-83007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