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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报
(2020)粤0115执1295号
谢华林:
关于宋莉与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115民初245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谢华林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谢华林公告送达本案法律文书。谢华林应履行向申请人宋莉支付66,776.01元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0元及本案执行费由你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经办人:王涛 电话:020-83007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