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11463号
广州科豪服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柱娣诉被告广州科豪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原告张柱娣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15.4元,由原告张柱娣负担(原告张柱娣已缴纳)。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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