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3305号
广州萝卜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赖小金与被告广州萝卜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送达(2020)粤0111民初33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被告广州萝卜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赖小金课时费4450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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