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执4269号之一
孙一驎:
关于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孙一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粤0115民初2339号民事调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孙一驎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孙一驎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426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孙一驎价值699,295元的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
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