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民初5244-5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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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渝强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多米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启航文化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提交的证据、民事裁定书(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2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审法官:郭志峰送达人:麦秋菊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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