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23369号
胡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武件生诉被告胡海波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1民初23369号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诉讼材料,公告期为六十天,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你方须于公告期内到庭领取上述材料,期满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30,开庭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竹料大街116号钟落潭人民法庭。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案件经办人:任法官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竹料大街116号钟落潭人民法庭
电话:87481388转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