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5执18号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与曾焯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曾焯彬名下位于南沙区大岗镇博爱路64号博爱大厦南座8层802房及房内家具家电一批的房产进行拍卖。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已选定拍卖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南沙区大岗镇博爱路64号博爱大厦南座8层802房及房内家具家电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205084号;建筑面积:119.2平方米;使用性质:居住用房】。
拍卖标的起拍价:800,000元,保证金:80,000元
拍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曾焯彬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
拍卖时间:2020年9月10日10时至2020年9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公告、拍卖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看。
预约看样登记及拍卖咨询:莫先生020-89160711(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二O二O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