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91民初10199号
CHEN GUO JIAN(陈国俭):
本院受理邓永谦诉CHEN GUO JIAN(陈国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本金100万元;2、判令被告自起诉之日起计至借款清偿之日止,以借款金额为本金,按年利率6%计算,向原向支付利息,现暂计至2020年5月30日止为2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日28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审法官:陈梦芷电话:020-83007052
送达人:陈梦芷、唐小宝电话:020-8300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