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1民初16324号
张小兰:
本院受理原告吕杰诉被告张小兰民间借贷纠纷 [(2020)粤0111民初16324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0年11月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无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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