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4民初5582号
贺运平:
本院受理了原告何雁军与被告贺运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退还转让费100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31日10时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O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