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14民初5030号
袁健: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耐普电源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400000元及利息暂计66682元(以140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18年5月1日起计算,暂计至2018年12月31日止,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上述金额暂计1586950元。
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14民初5030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本院定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花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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