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13民初9936号之一
王伟: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梓瑜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13民初9936号民事判决书以及上诉须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