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103民初10233号
伞成喜:
原告秦礼峰与被告伞成喜、广州亿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衣广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民初10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衣广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秦礼峰赔偿车辆停运损失19254.4元、交通费200元,合计19454.4元。被告伞成喜、被告广州亿友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驳回原告秦礼峰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26元,由原告秦礼峰负担440元,被告衣广东、被告伞成喜、被告广州亿友物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86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