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3民初3786号
广东盈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喜君、周金玲:
本院受理的广东天硕资产重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盈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喜君、周金玲、广州合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为:“1、请求判决被告广东盈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喜君支付给原告股权转让款14000000元,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清偿完毕时止,支付未清偿股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暂计至起诉之日违约金为2982000元(未清偿股权转让款14000000元,每日万分之五,暂计426日)。2、判令被告周金玲、广州合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一金额负连带清偿责任;3、判令被告广州合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案涉项目第十层办理抵押登记;4、四被告承担本案的受理费、财产保全等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徐红伟,温颖彤 联系电话:83006122,83006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