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粤0103民初2605号
何律: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被告梁思睿、何律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原告起诉请求为:1、被告向原告支付代理费21750元及2017年4月1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7月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谭碧婷、江一品 联系电话:83005897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速裁庭